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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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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教

- 卢昌海 -

本文汇集了 “论宗教”、 “再论宗教”、 “小议华人基督徒的宗教信仰” 及 “与一位基督徒的对话” 等四篇短文。 其中 “论宗教” 是 2000 年给一位网友的信件片断, “与一位基督徒的对话” 是对 2008 年的一次真实对话的整理。 本文讨论的宗教是指以《圣经》为经典的宗教, 讨论的主题则是这类宗教在真理性上的自我标榜及欺诈, 具有扩张及排他性的传教行为, 以及教徒对教义的盲信等。

论宗教 (信件片断)

上次你问我为什么不喜欢西方的宗教, 由于说来太复杂, 就没有细说。

基督教、 天主教等西方宗教很强调对信徒的控制, 而且具有强烈的扩张性, 历史上宗教法庭用残酷的刑罚对付异教徒便是例证。 即使在今天, 这些宗教仍具有极大的排他性, 不允许信徒在信仰上有任何偏离。 信徒们每天连吃饭睡觉都要祷告, 牢记上帝的恩赐 (我来美国后才知道文革时的早请示、 晚汇报原来并不是中国人的发明)。 在这些宗教的信徒心中, 人世间所有的感情都被排在对虚无飘渺的上帝的信仰之后, 夫妻间也可以为了教义而争吵不休。 我一向十分厌恶这种对人心智的控制。 东方的佛教与道教在这点上要宽容得多, 像异端、 异教徒这样的侮辱性术语在这些东方宗教中较少使用, 但在西方宗教中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 由于人类社会逐渐将法律作为善恶惩罚的依据, 血淋淋的宗教法庭才不得不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基督教、 天主教主张人一生下来便是罪人。 被朋友邀去旁听了几次教会团契 (Fellowship) 的活动后, 我的感觉是这种荒唐的原罪主张背后的潜台词就是 “你一生下来把柄就落在我手中了, 所以你最好乖乖地做一个信徒来忏悔你的罪行”。

西方宗教自诩具有博爱、 平等的精神, 撇开前面提到的残酷镇压异教徒的例子不说。 当年西方各国军队在中国大地上肆意屠杀无辜百姓时, 那些满口 “上帝恩赐” 的随军神父们心中可曾把那些在他们脚底下痛苦挣扎的中国人当人看? 他们的博爱和平等在哪里? 西方人的一条狗死了他们或许还要为之祷告几句, 他们可曾把这片黄土地上的善良百姓也当作亚当与夏娃的后人?

基督教另一个令我反感的地方就是它宣传自己代表着唯一的真理, 信徒们常常用现代科学的某些理论来附会《圣经》中的说法。 我曾经为此与几位基督徒争论过, 我对他们说, 如果你们老老实实地宣称基督教是一种宗教、 一种信仰, 它不是科学, 那我对此毫无异议。 我从来不认为宗教在人类社会中没有存在的价值。 但你们试图把《圣经》视为符合科学的东西, 并用现代科学来论证它, 就太虚伪了。 如果你们真的相信现代科学的话, 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圣经》的创世记驳得体无完肤。 如果你们并不相信现代科学, 那就别用它来论证《圣经》。 选择性地使用现代科学的成果来附会《圣经》, 却有意回避现代科学揭示《圣经》的荒谬之处, 这是一种极不诚实的做法。 用这种手段来误导不懂科学的人, 混淆视听, 你们不觉得问心有愧吗? 他们无言以对。 (当然我争论中实际所用的语气没有这么咄咄逼人。)

我告诉你这些只是说明为什么我不喜欢西方的宗教, 而不是说信教的人一定有什么不好。 宗教的产生部分地是由于人们需要寻求某种精神寄托, 它有善良的一面。 我所认识的不少基督徒待人十分友善, 这是难能可贵的。 现代人生活得太喧嚣, 心灵上却又太寂寞了。 当一个人孤单无助的时候, 如果相信冥冥之中有一个全能的主宰者仍然和你在一起, 并可能会帮助你, 这的确是一种很好的心灵安慰。

再论宗教

五年前我在与一位网友的通信中曾对以《圣经》为经典的宗教做过一些评论。 前段时间, 繁星客栈的网友们又讨论起了宗教问题, 我也参加了其中的一部分, 并将一些观点整理成了附录一附录二。 本文则是对某些观点的进一步说明。

综合地说, 我对宗教的态度主要有以下几条:

  1. 我本人不信宗教。
  2. 我对宗教没有特殊兴趣。
  3. 我对宗教持中立态度。
  4. 我反对宗教试图把自己科学化。
  5. 我不认为宗教对科学的发展功大于过。

这其中前三条与他人无涉, 无需讨论。 第四条是五年前那篇 “论宗教” 的主要内容之一。 宗教 (本文自此处以下 “宗教” 一词均指以《圣经》为经典的宗教) 试图把自己科学化的最典型表现有两类: 一是用现代科学来附会《圣经》, 这我在 “论宗教” 一文中作了评论; 二是通过所谓 “见证”, 把发生在现实世界里的或然事件作为上帝存在的证据, 这我在附录二的最后两段中作了评论。

第五条则是本文所要叙述的内容。

众所周知, 宗教在西方社会中存在了极漫长的时间, 一度甚至是具有主宰性的力量, 直至今日依然拥有强大的影响力。 宗教对西方社会的渗透遍及各个层面 (其中包括语言), 且极其深入。 在这种背景下, 人们可以很容易地在科学家——尤其是早期科学家, 比如牛顿——的言论中找到虔诚的神学表白。 这其中既有对神的一般性的颂扬, 也有直接了当把自己的研究动机归为对神的信仰的。 这些言论理所当然地被宗教信徒们视为是宗教对科学曾经有过重大贡献的证据。

的确, 如果包括牛顿在内的那些作过神学表白的科学家的科学贡献可以因此而归功于宗教的话, 那么即便把宗教法庭在历史上所有迫害科学的罪恶加在一起, 也未必能盖过那些贡献。 由此得到结论将是宗教对科学的发展功大于过。

因此,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那些科学家的神学表白, 尤其是: 它们是否足以作为宗教对科学有过重大贡献的理由?

有人可能要问: 既然那些科学家自己都承认了, 还有什么可讨论的? 我们之所以要讨论, 是因为一个人完全可以在口头上——甚至心里面也自以为——信奉某种东西, 实质上却用完全不同的方法做事情。 比如民间 “科学家”, 他们大都声称——甚至心里面也自以为——是在追求科学, 实质上却在用非科学的方法做 “研究”, 我们不会因为他们自称是在追求科学, 就把他们 “研究” 出来的东西当作科学, 或把他们的失败当成是科学方法的失败。 同样的道理, 历史上那些作过神学表白的科学家虽声称信奉宗教, 声称把自己的一切都归功于神, 但如果他们真正流传后世, 被我们称为科学成就的那些东西是用与宗教原则背道而驰的方法得到的, 那我们就没有理由把那些东西视为宗教的果实, 或当作宗教对科学的贡献

因此, 要弄清宗教对那些科学家——从而对科学——是否有贡献, 关键在于分清什么是宗教所具有的基本特征, 什么又是包括那些科学家的科学贡献在内的科学所具有的基本特征。 如果两者基本一致, 那么在找到反证之前, 我们将认同那些科学家的神学表白, 以及宗教信徒们对之所作的解读; 反之, 如果两者背道而驰, 那么无论那些科学家的神学表白听起来多么虔诚, 我们也无法从中得出宗教对他们的科学研究——从而对科学——有重大贡献的结论。 在这种情况下, 他们的神学表白只不过是沿用了与宗教相同的语言体系而已, 这在语言本身饱受宗教浸渗的历史背景下是毫不足奇的。

那么, 宗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 我们知道, 在人类文明的早期, 产生有关神的传说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文化现象, 从这个意义上讲, 在早期社会中几乎人人都或多或少地信仰某种类型的超越凡间力量的神。 但那种原始信仰并非我们所讨论的那些在历史上残酷镇压科学, 而今又试图标榜自己对科学的贡献, 从科学中攫取荣誉的宗教, 后者远非只是简单地相信一种超越凡间的力量, 它具有十分具体的教义, 并且具有强大而系统的组织来维护教义。 这种宗教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对其教义的神圣化, 以及要求教徒对教义的绝对尊崇, 这是它统治教众的基础。

另一方面, 科学——即使是牛顿甚至伽利略时期的科学——的最基本特征是尊重实验, 尊重推理。 这与宗教所推崇的教义的神圣性以及教徒对教义的绝对尊崇在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 即使那些科学家本人声称他们是要用科学的方式来证实神的伟大, 也无法改变这种冲突的实质。 因为对实验与推理的尊重将无可避免地把宗教教义推到一个可以被检验, 从而可能被证伪的舞台上, 这并不是宗教所能接受, 也不是教廷所能认可——更遑论推荐与支持——的原则。 宗教对信徒的要求本质上是盲信、 盲从, 而科学所追求的则是客观、 理性, 两者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因此虽然一部分科学家——尤其是早期科学家——言辞凿凿地宣誓自己对神的信仰, 他们所追求的东西, 他们追求那种东西的方式, 已在实质上背离了宗教的特征。 他们在本质上是宗教的叛离者, 而非乖学生, 更非继承者。 神对于他们所追求的东西只是一种拟人化的目的象征, 这是一种为自己的观点寻求精神支点的原始信仰, 而非像《圣经》那样具体的宗教教义[注一]。 对于那些在历史上翻云覆雨的宗教来说, 后者才是具有定义性的东西。

在人类历史上, 是人创造了神, 而不是神创造了人。 人用神来庇护自己的无知与无助, 也用神来承载自己的欲望与追求。 人所创造的神正如人自身一样, 充满了凡俗之气。 这在以《圣经》为经典的那些宗教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教徒们对神的顶礼膜拜, 无处不是在用人间的虚荣来取悦神。 宗教把充满人类印迹的教义与品性赋予神, 然后以神的名义来统治教徒; 而一些科学家——尤其是神学主导时期的科学家——则把自己信奉的自然律赋予神, 然后用神的伟大来印证自己的工作。 所有这些行为, 都是人的行为 (而且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人的行为), 神只是大家共同的借口与图腾。 历史上宗教所犯下的罪恶是人的罪恶, 而不是神的罪恶 (这点我想教廷是不会——也不敢——反对的); 历史上科学家所做出的成就则同样是人的成就, 而不是神的成就, 更不是在方法与体系上与科学完全背道而驰的宗教的贡献[注二]

注释

  1. 那种对神的原始信仰是不会与科学直接冲突的, 因为那种信仰只是为了给未知的东西找一个廉价的精神支点, 它没有任何细节, 不具有预言能力, 它永远只是在科学的范围之外起 “作用”, 同时它并不专属于任何一种特定的宗教。 而像《圣经》这样的宗教教义则不同, 它才是专属于特定宗教, 对那些宗教具有定义性的东西。 为了有效地控制教徒, 它必须是具体的。 也正因为具体, 只要承认科学原则, 它就是可证伪的。 这正是历史上宗教法庭屡屡镇压科学的原因所在。 每当科学对那些具体的宗教教义起到或将要起到证伪作用时, 宗教就要出来镇压 (在镇压已不再可能的今天, 宗教处理它与科学之间冲突的最常用手段则是歪曲、 附会、 欺骗、 回避等, 这在神创论与进化论之争中体现得极为明显)。
  2. 就牛顿这个个例来说, 还有必要指出这样一点, 那就是牛顿的神学思考大都发生在他的《原理》受到宗教势力的攻击之后, 具有答辩的意味, 而且在时间上远远晚于他的科学研究。

小议华人基督徒的宗教信仰

我感觉华人基督徒与西方国家的基督徒在群体特征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别。 那些处于基督教广泛影响之下的西方国家的许多人, 他们自小受父母亲友等的影响, 定期或不定期地去教堂礼拜, 耳濡目染之下几乎先天地成为了基督徒。 但也正因为近乎于先天, 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参加教会活动时, 往往会像参加日常生活中许多其它习以为常的活动一样, 怀有一种比较平和的心态。 而当他们通过学校的教育逐渐接触到宗教体系以外的知识时, 也能比较自然地加以吸收, 而不会牵强附会地企图用那些知识来 “解释” 《圣经》, 或 “荣耀” 上帝 (试图附会的人当然也有, 不过比例要小得多)。 上帝在他们心中的存在就如空气和水一样寻常, 不需要每时每分每秒地去想着它、 荣耀它。

与他们不同的是, 华人基督徒大都不是先天的, 而往往是在一定年纪时才成为信徒。 而且许多华人在信仰真空及恶劣的人文环境下生存了很久的时间, 一旦接触到基督教的信仰环境, 所迸发出的狂热性 (平均而言) 与那些自幼便在基督教文化中长大的西方国家的基督徒相比要剧烈得多。 基督教对那些华人信徒的知识体系也因此而具有一种颠覆性的影响, 这在那些信徒附会《圣经》的言论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以前所学的任何东西一旦与《圣经》相矛盾都可以丢弃。 那种狂热在表现手法上, 则非常讲究形迹, 且融入了成年人的经验及世故, 几乎所有文革时出现过的向上表忠心的手段都可以在华人基督徒的宗教行为中找到影子。 西方国家也有狂热的基督徒, 但以比例而言, 没有让人觉得随时有人在身边向你宣道, 试图将你拉入教会。 而华人基督徒在你时常交往的朋友当中哪怕只有一两个, 也会让你很真切地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在这种狂热性的引导下, 华人基督徒群体在附会《圣经》等许多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极端性。 我很怀疑如今西方国家的教堂里还会有牧师一本正经地试图论证《圣经》创世记符合现代科学, 传播诸如上帝坐在接近光速飞行的宇宙飞船里创造世界之类的滑稽言论。 而华人基督徒对此简直是乐此不疲。 那种信徒们自以为是 “荣耀” 上帝的附会手段, 其水平之拙劣, 若真有上帝的话, 真不知会作何感想。

令人忧虑的是, 像华人基督徒在宗教方面 “出于蓝而胜于蓝” 的极端表现, 还只是华人在效仿别人的东西时走火入魔的许多例子中的一个。 其它的例子, 比如一些富人用一味披金戴银的奢华来效仿西方贵族 (却不知现代贵族气质中还有节制与负责的成分); 比如一些民运分子用粉饰美军伊拉克虐俘丑闻的方式来 “维护” 自己的民主偶像 (却不知民主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能够纠错), 也都很耐人寻味。

与一位基督徒的对话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的某一天, 我在一家中餐馆吃午饭, 一位中年妇人走过来与我攀谈, 以下内容便是依据当时的对话整理而成的:

中年妇人: 年轻人, 我可以坐在旁边吗?

我: 当然可以, 请坐。

中年妇人: 年轻人, 你是哪里人?

我: 杭州。

中年妇人: 哦, 那是一个好地方。

我: 谢谢。 您来自哪里?

中年妇人: 台湾。

我: 哦, 您好。

中年妇人: 年轻人, 你去过教会吗?

我: 您主动过来说话时, 我就知道您会问这个。 您是基督徒吧? 很抱歉, 我不信教。

中年妇人: 为什么不信呢? 我们与其它宗教不同, 我们的主是唯一的真神, 他会保佑你的。

我: 我听说伊斯兰教也认为他们的神是 “真神”, 我建议您把您的观点发表到他们的网站上, 看看具有相似思维的他们会怎样回答。

中年妇人: 看来你是真的不信。 我以前也和你一样是不信主的。

我: 您刚才提到主会保佑人。 我知道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惨死, 其中包括很多基督徒。 请告诉我, 当他们惨死的时候, 主在哪里?

中年妇人: …………

我: 请告诉我, 主为什么没有保佑他们?

中年妇人: 人的智慧是很低的, 不可能理解主的行为。

我: 当您说主会保佑人, 当您歌颂主的爱或者善的时候, 您也认为人的智慧很低, 不可能理解主的行为吗?

中年妇人: …………

我: 当您祷告, 当您反反复复向主表忠心, 当您试图劝我入教的时候, 您确信这些都是主想要见到的情形吗? 您确信主具有这些很像一位爱慕虚荣的凡人所具有的嗜好? 用人的很低的智慧把主想象成那样, 会不会是在亵渎主呢?

中年妇人: …………

我: 不瞒您说, 我很久以前曾和基督徒辩论过, 我很清楚人一旦变成信徒, 就会基本丧失对自己信仰进行客观分析的能力。 他们只会牢记对信仰有利的东西——哪怕那是谎言或牵强附会的东西, 而把不利的东西全都忘掉或当成是对神的误解。 拿您来说吧, 此刻您虽无力反驳, 但我知道您并不会因此而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丝毫怀疑。 人的思维一旦陷入这种只会接受有利信息的过滤模式, 任何讨论就都失去了意义。 您今天很友善地与我聊天, 我很抱歉说了这些可能令您不快的话。

中年妇人: 没关系, 我以前也和你一样不信主, 但后来主让我明白了一切。 主也会让你明白的。

我: 这句话十年前就有基督徒对我说过, 那位基督徒甚至还向主祷告, 祈求它显示力量, 让我知道它的存在。 可惜十年过去了, 我还没看到它的力量。 好了, 我已经吃完饭, 要回办公室了。 我最后给您一个建议, 别的东西您可能不感兴趣, 但您一定很喜欢《圣经》。 我建议您了解一下《圣经》的历史, 了解一下这部字字句句都被您和您的教友当成神圣的经书曾经有过多少个彼此矛盾的版本, 曾经经过多少位凡夫俗子的篡改。

附录一: 本人在繁星客栈上的一个贴子 (文首引文为网友的观点)

事情还有另一面, 那就是西方科学之父们, 从伽利略、 牛顿乃至爱因斯坦, 都深信这个神所设计的宇宙秩序之真、 之善、 之美、 之正义与奇妙, 力图去发现它的奥秘。 伽利略等人从未想过要以科学满足什么社会需要, 他们一心想的是以揭示神定的宇宙秩序(即神律)去荣耀神, 这是他们从事科学发现的最大动力。

宗教势力在西方社会各个层面的渗透都是极其深入的, 包括语言本身。 许多科学家 (尤其是早期科学家) 的言论中带有宗教色彩并不奇怪, 甚至一个完全反对上帝的人也可以开口闭口 “my God”。 但拿这种纯字面的东西来论证宗教对科学的作用是极其片面的。 我们姑且撇开在宗教主宰的时期 (比如伽利略时期), 不这样说根本休想出书这一背景不论, 真正关键的是, 包括那些科学家的工作在内的现代科学所追求的宇宙秩序, 它的美与真, 是一种基于数学与逻辑的美与真, 是一种愿意谦虚地接受检验的美与真, 这与《圣经》之类不容挑战的东西是完全不同的。 基督教在本质上是一种反科学的东西, 过去在它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时侯, 它曾经血淋淋地扼杀科学思想; 现在当科学比它更有威望, 而它自己已丧失绝对权力的时侯, 又选择性地使用科学来做自己的遮羞布, 这是我最厌恶基督教的地方。 在历史上很少看到曾经如此不择手段地迫害科学, 而又如此厚颜无耻地强调自己对科学之贡献的反科学势力。

基督教在自己的纯宗教地盘上本可以获得普遍的敬意——包括来自不信宗教的人的敬意, 却偏偏要以一种霸道而虚伪的方式把触角伸到它不该伸的地方。

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写于纽约

附录二: 本人在繁星客栈上的另一个贴子 (文首引文为网友的观点)

其实杀害埃及头生子的的因由, 本于埃及法老顽梗的心! 而非上帝的本意! 正如上帝赐给人们自由的意识, 有些不幸发生了, 有些幸福承载了下去, 其实全是凭上帝所赋予人们的自由意识。

在基督教方面我们信徒以耶稣为中保, 全凭无罪的耶稣为有罪的我们钉在十字架, 流出宝血洗净我们的罪过。 神的救恩实在是无限浩荡奇妙的。

耶稣的血是 “宝血”, 布鲁诺的血就是 “贱血” 吗?

一句 “非上帝的本意” 就把杀戮的责任撇清, 与文革后某党那句著名的 (大意) “不是毛主席的本意, 而是四人帮的利用” 可以一拼。 党后来还承认文革做错了, 只不过拿 “是党自己纠正了错误” 来给自己遮羞。 看来党的智慧比基督徒逊色多了, 否则何须如此费事, 干脆不认账就行了。

上面那种观点我以前也接触过。 如果 “有些不幸发生了, 有些幸福承载了下去”, 凭的都是 “上帝所赋予人们的自由意识”, 那么凭什么上帝只该对其中的幸福享有功劳, 却无需对不幸负责? 人世间有谁能说自己知道 “上帝的本意”? 如果基督徒的逻辑就是拿谁也无法证实的 “上帝的本意” 来为基督教的所作所为划线, 把好事归为 “上帝的本意”, 把坏事归为 “非上帝的本意”, 那大家也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我们讨论基督教对人类文明 (包括科学发展) 的功过, 所应依据的不是虚无缥缈的所谓 “上帝的本意”, 而是看基督教追求的是什么, 而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那些进步所追求的又是什么。 拿现代科学来说, 我在前一个帖子中已经说了, 她的追求与基督教完全是南辕北辙; 拿民主来说, 基督教尊重过异教徒的权利吗? 这世界上基督徒有多少, 异教徒又有多少? 拿律法来说, 基督教法庭曾做过什么? 它的法典是什么? 是《圣经》吗? 可以修法吗?

许多网友提到有些东西还无法用科学来解释, 这完全正确。 如果宗教想在科学目前还无法涉足的领域内做文章, 那我对之基本中立, 虽然我不认为用宗教的方式能在那些方面有任何作为 (我在 “小议物理学与哲学” 一文中讨论过类似的话题, 只不过针对的是哲学)。 如果宗教想在科学原则上无法涉足的领域——比如对某些人的纯心理慰籍——上做文章, 我更是毫无异议, 我早就说过 “我从来不认为宗教在人类社会中没有存在的价值”。 但把这些东西引申并混淆为宗教对现代科学的发展具有贡献, 则完全是偷梁换柱。

有一位网友曾在一个帖子中写道: “实际上科学和宗教在操作上没有交集, 不存在谁反对谁的问题”。 我心目中科学与宗教应该具有的关系也是如此。 但在现实世界里这只是某一些宗教的情形, 而基督教并不是那些宗教中的一员, 它的胃口显然远不止于此。 当宗教法庭把科学家绑在火刑柱上 “操作” 的时侯, 我们还能说它们 “没有交集, 不存在谁反对谁的问题” 吗? 我对纯宗教所持的态度是中立的, 事实上我在几天前的讨论中还曾替在中国的教会活动说话 (虽然我在情感上对基督教在中国的活动并无好感)。 我与基督徒或支持基督教的人发生辩论, 大都是由于他们想把基督教延伸到科学上来, 谋求 “交集”, 或试图说服我入教。

********

注: 上面提到的 “我在几天前的讨论中还曾替在中国的教会活动说话” 是指一位信徒介绍国内 “三自爱国会” 的活动时提到牧师要求教徒拥护共产党, 结果遭到一位海外网友的嘲笑。 我在一个回帖中写道:

在中国这样的环境下搞教会活动难免要用一些违心的话来包装。 在海外的人自己站在一个说话无需承担政治风险的安全地带, 往往会陷入一种苛求国内人士的误区, 即认为谁都应该像自己一样站出来和专制对着干。 其实大家出国前在国内恐怕也背诵过政治, 也参加过政治活动, 偶尔也表过态, 说不定还入过共青团。 己所不能, 勿施于人。 我算是对政治比较蔑视的, 中学时政治考试有过不及格, 即使在军训时也坚持不说违心话, 必须说军训的好话时也只说军训有助于体质提高。 但我仍然不认为人人都应该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硬碰硬地与专制对抗。 如果有人这样做 (只要是理性地做而非单纯地煽动仇恨或制造混乱), 我会表示钦佩, 但我不认为应该蔑视无法那样做的人, 那些人很多都是善良而真实的普通人。 任何一个怀有民主理念的人都应该尊重那些普通人的存在, 尊重他们不做斗士的权利。 我只蔑视助纣为孽的人。

********

顺便也评论一下基督徒的 “见证”。 这种 “见证” 我以前旁听团契时听过许多, 大到像有的网友介绍的大难不死, 小到在考试前祷告一番, 结果选择题全蒙对了。 基本上凡与自己的愿望相吻合的事情全都是神的恩赐, 全都是 “见证”。 但是不顺心的事呢? 当不顺心的事发生时, 他们日夜祈祷的神在哪里呢? 没有人谈; 那些没躲过大难的基督徒呢? 当他们的生命面临危险的时侯, 他们虔诚膜拜的神又在哪里呢? 也没有人谈。 当然, 也许神很忙, 无法聆听每一位信徒的祷告 (神难道不是全能的吗?)。 但在世界各地每天都有基督徒由于各种原因痛苦丧生的情况下, 神不去拯救他们, 却花时间让信徒们 “见证” 诸如蒙考试题之类鸡毛蒜皮的恩赐, 这种智慧、 能力或恩泽未免太小儿科了吧?

基督徒的 “见证” 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选择性, 即只选择那些可以用来附会神的存在的事情来 “见证”。 他们可以把一百次许愿中恰好实现了的五次拿出来作为 “见证”, 却自欺欺人地把对神不利的九十五次弃之脑后。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写于纽约

附录三: 关于原始信仰

本附录主要是对 “再论宗教” 一文中提到的 “原始信仰” 这一概念作几句补充说明。 这一概念对于该文的论述并不是必需的 (在该文中把倒数第二段的最后两句: “神对于他们所追求的东西来说……” 及 [注一] 去掉, 文章的论述仍是完整的)。 我之所以额外地提及这一概念, 是想顺便澄清一种常见的概念混淆, 即把不专属于任何具体宗教的原始信仰与具有明确教义的具体宗教混为一谈。 对于科学的发展来说, 后者比前者有害得多, 却往往用前者来模糊其与科学的冲突。

比方说, 为宗教的 “科学性” 作辩护的宗教信徒或支持者们常常用 “科学也有不能解释的东西” 来论证宗教的合理性, 言下之意是科学既然也有不能解释的东西, 那么把宗教作为探求世界本原的一种手段也是合理的, 甚至是与科学互补的。 这是一种偷梁换柱的辩护手法。 它用 “科学也有不能解释的东西” 这一笼统的说法, 来掩盖宗教教义中大量与科学能够解释的东西相矛盾的地方 (比如《圣经》的创世记部分)。 “科学也有不能解释的东西” 的确使得有些东西可以在科学之外存在而不与科学相矛盾, 那些东西之一便是原始信仰——那种把对科学来说还是未知的东西归于神的原始信仰。 它之所以不与科学相矛盾, 是因为它不包含像《圣经》那样僵死的教条。 它不主动宣称事情必须是什么样子的, 它只是被动地把未知的东西归于神,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与科学一样是动态的 (所不同的是科学的疆界是向外延展的, 而它的疆界则是向内缩减的)。 原始信仰没有任何预言能力, 对于我们探求世界本原的目的来说它是无效的, 因此我说它的出现 “只是为了给未知的东西找一个廉价的支点”。 但它不与科学相矛盾, 这是以《圣经》为经典的具体宗教所不具有的特点, 也是宗教信徒们常常有意将它与具体的宗教混为一谈的原因 (以《圣经》为经典的具体宗教也同样没有预言能力, 但却有与科学相矛盾的教条: 《圣经》)。

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写于纽约

附录四: 关于信教与犯罪率

有网友在讨论译作 “死后的人生” 时, 谈及到了信教的民族犯罪率是否较低, 或者一般地, 信教和犯罪率是否有相关性等问题。 我的想法是这跟社会本身的文明程度有关, 无法一概而论。 同样一种宗教, 在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在其它地区所产生的影响往往是完全不同的。 教义是一种可以附会的东西, 不仅可以附会, 而且由于其中有很多自相矛盾的东西——比如拿对待敌人的态度来说, 《圣经》中既有劝人善待的文字, 也有鼓吹血腥屠戮的文字——人们可以 “按需分配”。 如果社会本身的文明程度较高, 人们就会倾向于从善的一面去附会教义 (因为那比较容易引起教友共鸣); 反之, 如果社会本身的文明程度较低, 其它方式的附会 (比如鼓动圣战) 就比较容易得逞。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写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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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近期发表的作品

网友讨论选录

  • 网友: 星空浩淼   (发表于 2008-04-19)

    芸芸众生中, 有大部分人因为愚昧素质低而信教, 少数人因为智慧因为大彻大悟而信教 (尤其是佛教), 碰巧昌海兄接触到的是那种素质低的人, 再好的宗教在这些人那里也多多少少会沾上邪教的味道。 在佛教领域, 我遇到过这类人。

  • 卢昌海   (发表于 2008-04-20)

    星空兄提到的佛教不是我这篇文章的讨论对象。 佛教要比基督教淡泊得多, 在美国佛教的势力远小于基督教, 其中既有历史原因, 与其传教方式相对淡泊也不无关系。 另一方面, 星空兄提到的 “碰巧昌海兄接触到的是那种素质低的人” 可能是指我接触的基督徒 (因为我那篇文章只讨论了基督徒), 这个我在这里说明一下: 我在 “与一位基督徒的对话” 中遇到的基督徒可能只是一位普通妇女, 不过我早年接触的基督徒大都是哥伦比亚大学及纽约其它大学的博士研究生, 应该不算低素质。 基督教在扩张上的确有一套, 能把美国这样一个科技发达的国家变成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 (fundamentalist) 的大本营。 直到 1925 年, 他们还能让美国田纳西州 (Tennessee) 的一位中学教师因为讲授进化论而受审 (田纳西州直到 1967 年才撤销反进化论法); 直到 1980 年代初, 他们还能让阿肯色 (Arkansas) 和路易斯安纳 (Louisiana) 州的议会通过法律, 要求公立学校必须用同等的时间讲授神创论与进化论 (该法律直到 1987 年才被废止)。

    顺便提一下, ××功在这方面也有一套, 象《转××》那种能把 “光年” 混同成时间单位的东西, 硬是能让包括哥伦比亚大学一位比我早一届的物理学博士在内的不少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主要是华人) 成为信徒, 实在令人感慨。

  • 网友: 大漠孤狼   (发表于 2008-04-20)

    昌海兄对“原始信仰”太仁慈了。 “原始信仰” 里面虽然没有刻板的教义, 可有 “禁忌” 和 “恐吓”, 这些东西靠习俗得以流传生存。 中国那些土信仰在历史上也是充满血腥气, 只是现在已经没有太多人信了。

  • 卢昌海   (发表于 2008-04-20)

    大漠兄所言不错, 哪怕是原始信仰, 也在一定程度上扮演或协助了部落的统治, 因此的确也有不少有目的的恐吓、 欺骗以及血淋淋的罪恶 (那些东西真正发生在远古尚情有可原, 流传到现代则是罪恶)。 在这方面, 东方的佛教及道教也出过不少在江湖上或者皇宫里混饭吃的骗子 (其中有些骗术——比如道教的采阴补阳——也极其恶劣)。 而以诺奖得主某喇嘛为核心的喇嘛教更有用处女修炼、 用人体器官唤醒恶魔之类的残暴手法。

  • 卢昌海   (发表于 2008-04-20)

    顺便说一下, 我在文首说明中加了一句话: 本文讨论的主题是 “宗教在真理性上的自我标榜及欺诈, 具有扩张及排他性的传教行为, 以及教徒对教义的盲信等”, 以避免给人一个全面反对宗教的错觉。 其实, 我对宗教 (尤其是象佛教那样名利观念比较淡泊的宗教) 的某些功能, 比如让一部分教徒取得心灵宁静或心理安慰的功能是——如我在第一篇末尾及其它各篇的个别文句中提及的——不反对的, 我个人还相当欣赏某些佛教徒——主要是小说中的佛教徒, 我在现实中很少有机会碰到佛教徒——的淡泊心态 (尽管过分的淡泊在我看来有些消极)。

  • 网友: shanqin   (发表于 2008-04-20)

    “喇嘛教更是有用处女修炼、 用人体器官唤醒恶魔之类的残暴手法”——喇嘛教有很多人有这种劣行, 但喇嘛教的主流是排斥这种行为, 且大都要持严格戒律。 从明朝的宗喀巴开始, 喇嘛教的很多劣行被直接摒弃。 喇嘛教是佛教大乘八大宗派中最神秘的宗派, 也称为密宗。 由于在唐代以后大多在西藏流传, 所以成为藏密, 在日本流传的是东密。 因为西藏苦寒, 极缺少蔬菜等原因, 喇嘛世代是可以吃肉的。 喇嘛教中除了吃肉这一点为中土佛教一些人诟病外, 真正乱搞的人其实只占一小部分, 并且被视为邪恶。

  • 卢昌海   (发表于 2008-04-20)

    谢谢 shanqin 提供的有关喇嘛教的信息。 我有关喇嘛教的那段评论主要参照了一个海外论坛上一篇文章, 由于该文作者在其它文章中显示的政治观点有较好的中立性 (毫不亲共), 因此我感觉他应该不会有意抹煞喇嘛教。 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隐去了个别敏感词):

    “喇嘛教的正规名字是金刚乘。 据说佛教分为小乘, 大乘和金刚乘。 大小乘都曾流行于中国, 小乘是渐进修行, 大乘是顿悟, 西游记唐僧到印度取的就是大乘。 金刚乘则自称在大小乘之上, 要修炼阴阳同体, 可以孕育宇宙万物, 讲究佛的最高境界就是 ‘阴阳人’。 要修炼阴阳, 必须与处女合欢, 先取得外在的阴阳融合; 再修炼体内的阴阳, 因为喇嘛都是男性, 所以这个阶段是修炼 ‘内女’; 最后是最高级的男女灵合, 达到这个档次, 就可以融通万物, 孕育宇宙了。 外女修炼是最关键和最基础的, 修炼的原材料 ‘处女’ 的选择是非常精细的, 有专门的经书讲述如何挑选合适的处女, 原则是越小越好, 往往用八岁到十四岁的处女进行修炼。 信众除了要给以金钱和物质布施之外, 为喇嘛提供修炼所需的女人也是重要义务, 有很多西方妇女写出信仰喇嘛教后被自己的师父要求陪同修炼的经历。 喇嘛教又受之前在藏区流行的苯教的影响, 特别注重咒语和魔鬼的运用。 为了唤醒恶魔, 必须用人牲祭司, 人体器官往往是最有力的牺牲。 比如为了打败解放军, ××曾用 21 付湿肠祭司大恶魔; 而唤醒恶魔最常用的是承有血和脑的头盖骨; 少女腿骨做的笛子也被认为有魔力。 喇嘛教分显宗和密宗, 以上是密宗的部分, 只能给高级喇嘛修炼。 显宗则是平民百姓和低级喇嘛的宗教, 跟汉地佛教基本相同。 国外有不少藏传佛教的研究指出, 利用处女修炼, 念咒语和唤醒恶魔是喇嘛教的重要内容, 不是个别现象”

    这里, 比较值得重视的是他提到 “为了打败解放军, ×× (注: 即那位得过诺奖的喇嘛) 曾用 21 付湿肠祭司大恶魔”, 这表明——如果上文可靠的话——用人体器官的做法沿用到了近代, 并得到了喇嘛教最高层的认同。

  • 网友: chang905   (发表于 2008-04-22)

    前幾年在一次大學同學的聚會中, 發現兩個同學, 原來不信教的, 在得了博士學位 (都是物理博士), 當了教授之後, 都成了教會的積極份子。 這是美國華人社會的一個特殊現象。 而這個現象只發生在第一代的新移民身上。 早年的美國華人教會以台灣來的移民為主, 這些年, 大陸的移民大增, 給這些教會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補充。 從個人的接觸, 感覺多數的教友在華人教會得到的是一種社區、 社團的歸屬感。 他們每週聚會之後總是有聚餐和活動, 婚喪喜慶都互相支持。 許多人在教會中因為負責某些工作而得到認同, 這是他們在主流社會、 或工作上得不到的。 而多數人在教義的信仰上, 並不是特別的狂熱。 反而許多高級知識份子, 他們雖然工作上打入了主流社會 (教授、 工程師等等), 但是在社交上, 多數卻徘徊在主流社會外圍。 比如, 他們的子女參與社區的運動 (少年棒球、 足球、 LACROSS 等等), 但是很少人能擔任社區球隊的教練 (在美國的社區, 教練都是由少年家長擔任), 很少人能積極參與學區里的活動。 這當然有許多原因, 作為第一代移民, 文化、 語言、 社交能力上等, 本來就不是一下可以融入。 反而在華人的社區、 社團活動中, 他們很容易因為高學歷, 而得到認同, 多數都能成為領導人物。 而華人基督教會, 成為這種他們可以發揮、 發洩精力的地方。 也因此, 他們的表現就得特別的狂熱。

  • 卢昌海   (发表于 2008-04-22)

    905 兄所说的有道理。 除出国前的经历外, 华人 (尤其是第一代移民) 在海外的经历对他们选择信教也有一定的影响。

  • 网友:来自 121.77 的游客   (发表于 2009-12-05)

    我个人很赞同你的理性分析。 但宗教的意义在于给普通大众, 尤其是弱势群体, 一个符合大道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支柱。 远在科学原理建立之前的蛮荒年代, 意义更加明显。 所以不能用科学的方法来证明或否定宗教。 “头上的灿烂星空” 和 “心中的道德准则” 都是宇宙秩序的内容, 它们并不矛盾。

  • 卢昌海   (发表于 2009-12-05)

    来自 121.77 的游客提到的其实正是本文最常遇到的误解。 本文主要针对的是教徒用现代科学来附会自己, 盲信、 盲从等行为, 而不是全面批评宗教。 我当然同意在一般情况下 “不能用科学的方法来证明或否定宗教”, 但是当宗教自己把触角伸进科学, 用科学来附会自己, 想用科学来支持自己时, 科学就具有了否定它的那种行为的可能性。 这实际上是宗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宗教的那些与科学没有交集的功能则不在本文的评论范围之内, 并且如我在文中所说, 我对之是持中立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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